“对于二甲醚能源替代的方式,我们远不如以前乐观。”5月10日,首届“凯跃”国际甲醇——二甲醚/LPG产业链市场峰会天津闭幕。一位参会的广东油气商会人士表示。
全球燃油的紧张,中国也开始了对能源替代的摸索。
“很多运输商会在运油车装够油运标准规定的25吨的LPG(液化石油气)之后,再到二甲醚的厂家注入5~6吨二甲醚。”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
二甲醚又称甲醚,在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压缩液体,与石油液化气相似,易燃。目前主要以煤炭为原料,是一种公认的最有代替石油前景的新能源。
依据上述峰会的数据,2006年国内的二甲醚产能仅为44.5万吨;2007年暴增了394%,为220万吨;今年则将达436万吨;2009年,该数字将升至784万吨;2010年更有望一举飙升到1484万吨。
质检总局的通知
2006年初,广东油荒。
“当时国内外液化气价格都在涨,长期依赖进口石油的广东,油价尤其高企,于是南北之间就存在着一个价差。北方的运油车将成品油源源不断地运往广东。”上述油气商会人士对记者说。
“节省运输成本”,对于LPC掺二甲醚,上述油气商会人士解释,“只要掺和到LPG的二甲醚的比例不会太高,一般不会明显影响到燃烧效果。”
于是,二甲醚随着南下的运油车来到了广东。
事情的变化开始于2008年3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当日发出了《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出,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
5月13日,该局特种设备局的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解释,主要是避免二甲醚造成液化石油气瓶胶阀泄漏,带来安全问题。
此通知一出,即给行业蒙上了一层阴影。
“对二甲醚以及二甲醚与LPG混合燃料的使用,应当做到专气、专瓶、专用。”上述国家质检总局官员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并没有禁止往LPG中掺和二甲醚,而是不允许往装有LPG的钢瓶里掺和二甲醚。”
但是上述油气商会专家对此提出质疑,“现在的LPG主要是装在钢瓶里面来用,禁止往装有LPG的钢瓶掺和二甲醚,也就基本等于禁止往LPG掺和二甲醚的行为。”
经过两年多的运作,二甲醚掺和在LPG里面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市场,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可能导致本来趋紧的燃油市场更加紧张。上述油气商会负责人认为。
行业呼吁标准出台
一方面,往装有LPG的钢瓶掺和二甲醚被质检总局禁止;另一方面,4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各部门以民用燃料和油品市场为导向,稳步发展煤制油品、甲醇、二甲醚、烯烃等石油替代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二步法二甲醚合成技术,建设大型甲醇和二甲醚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