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报道一位参与《能源法》讨论及制订的权威人士12日透露,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
必然是各方拼组而成
上述权威人士还表示,《能源法》已经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到11月份结束,等到汇总意见修改后,最快今年年底向社会公示。在本次《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界共识,而在设立能源部之外,国家还将成立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电力、燃气管网等自然垄断领域的公平开放、普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实行专业性监管。
“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上述消息人士透露,“不过时间已经比较紧了,据我所知,国务院目前尚未召集各能源主管部门协商,未来的能源部必然是各方拼组而成,协调部门利益成为成立能源部最大的困难。”
电煤油气皆纳入管理
据了解,新成立的能源部将电力、煤炭、油气、节能管理、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方面纳入管理。此外,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也有部分行政职能与能源有关,但不会并入新设立的能源部。“国土资源部有三个司,矿产资源储量司、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探司,和能源的关系最大,但由于专业性非常强,应该不会直接划给能源部管辖。”
此外,消息灵通人士昨天还向记者透露,未来能源部的主管部门中,肯定包括现任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副主任,以及一些涉能部委的有关负责人。
能源部可能涉及单位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国资委
●国土资源部
●国家水利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国家电网等能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