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对怒江的水电开发决策要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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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1月21日8时19分 信息来源:《新青年·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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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水库移民问题
怒江水电开发将造成的5万水库移民不是一件小事。虽然比三峡移民人数少得多,但如考虑到云南人地矛盾本来并不小,考虑到省原本计划的易地搬迁扶贫的(也可称作“生态移民”)人口有一百多万人(赵俊臣主编:《易地搬迁开发扶贫—中国云南省的案例分析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4页),考虑到由于云南其它的江河的建坝会新产生大量移民,考虑到移民多是少数民族┅这些因素加起来,可能导致一个影响深远且难以预计的社会大变动。这特别需要慎重从事、统筹安排,听取不同意见。但是令我们担忧的是:一些论者上马心切,面对这个尖锐的问题,不是在弄清事实上下功夫并据此权衡利弊,而是在掩饰问题严重性上做文章。这大大妨碍人们对存在问题的了解与思考,降低了讨论和争论的水准。举例说,有一种宣传得颇为广泛的说法是:怒江水电工程能够通过移民的迁出解决怒江人地矛盾,从而实现扶贫。例如何祚庥先生干脆称怒江水电工程造成的水库移民为“生态移民”——他说:“库区5万移民的代价还是比较低的,我赞成生态移民”,“不把老百姓从山上请下来,他们还在刀耕火种砍伐树木,只有把居民请下来才能保护生态”(“怒江之争 发展模式的选择之痛”,《中国投资》2005年第7期,第31页)。这类说法旨在造成一种舆论——水库大坝是怒江地区最大的生态工程!
然而这个说法不仅不符合实际,而且它将“水库移民”混同于“生态移民”是背离常识的表现。那么两者有什么不同呢?第一,原因不同。在水电规划之前,“生态移民”已经是怒江州政府力图扭转生态—贫困—人口恶性循环局面而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这种潜在的“生态移民”估计有12.7万人(全州需要通过易地安置以摆脱贫困的人数是127000人。其中(1),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44000人;受泥石流滑坡危及生存的:23000人。(2).30度陡坡地退耕还林和自然保护区需易地安置的:60000人 。)。而怒江的5万多“水库移民”则在2003年才为人所知晓,是完全被动的移民。第二,地点不同,贫富不同。“生态移民”产生于生态最脆弱,生存条件最恶劣条件,主要分布在山腰或以上地带;而“水库移民”绝大部分产生于山下部被水库淹没的地方。作为怒江沿岸大多数贫困县乡的写照,有经济学家曾以位于怒江中段的泸水县的三个相连的贫困乡——称杆、古登和洛本卓为例:它们有358个自然村,43335个农业人口,耕地面积47388亩。其特点是:①少数民族;②群众大部分居住在怒江两岸的碧罗雪山和高黎贡山半山陡壁上。有的村寨甚至坐落在海拔2000米的高山上。③土地奇缺:耕地人均1.09亩,其中水田只有5737亩,人均0.13亩;大部分是挂在40-60度坡度以上的“大字报地”。④生活极端困难,严重缺粮、钱、路、电、水、柴、生活资料以及任何资源。该研究指出:移民是解决这部分人口问题的主要途径(张惠君等:“怒江峡谷经济”178-181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这就是典型的潜在“生态移民”,是与山下河谷地区人民的景象大不一样的。在做水电规划时,有关人员已经注意到水库移民恰是该地区最富裕的河谷地区的群体。他们的评价是:怒江两岸(特别是怒江州)的耕地有两类:一类是坡耕地,所占比重大,产量低;另一类是较好的耕地和园地,主要分布在宽敞河谷地带的阶地,冲洪积扇和河漫滩上,(此外在一些高原坝子也有分布)。这里光热资源丰富,灌溉条件较好,是该区域的主要的农耕区。水库淹没的耕地大部分为怒江河谷地带的水田和坡度小于是25度的旱地,产量较高,正是流域的精华耕地部分。不是一些人所宣传的“淹沒的主要是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河谷地带”。第三,文化地位不同。河谷区域是少数民族文化富集的重要区域┅。
这种“张冠李戴”,用“水库移民”冒充“生态移民”的说法会误导人们,后患无穷:一方面,“水库移民”不会减缓原来的人地矛盾,反而会加剧这个矛盾。(因为生态移民是“地留人走 ”,而水库移民是“地毁人走”,并没有为当地生态恢复腾出空间。)而另一方面,听信上述“水电等于生态移民”的神话,会放松或破坏原来真正的生态移民进程。因为原本有急待解决的十几万潜在生态移民,现又冒出的5万多水库移民恰恰是本来不需要外迁的人群。怎样处理两者的关系?一旦大坝决定要建,水库移民必定“后来居上”,成为最硬的任务,这对于原来的生态移民部署会有什么影响呢?是否推迟生态移民进程?空间上怎样协调?┅在没有做出一个全省统筹的、长期的综合规划时,贸然决策上马会给后人留下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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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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